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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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泲河渡槽南焦沟排水涵洞)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2-11-22 | 293 次浏览 | 分享到:

1.招标条件

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泲河渡槽南焦沟排水涵洞)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南调[2022]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招标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总干渠附近泲河河道主槽摆动频繁,河势不稳,尤其是上游段河道凹岸与总干渠相邻,高标准洪水对总干渠堤防存在冲刷风险。另外,南水北调总干渠泲河渡槽槽墩占行洪断面的13%,对水流呈分散压缩状态,与总干渠修建前相比,20年一遇以上标准洪水断面流速增加24%~29%。由于交叉工程上下游河道弯曲迂回,工程修建后可能加重下游河道两岸的坍塌,威胁河道下游附近的北焦村和南焦村的防洪安全,因此本工程对河道交叉断面附近河道岸坡进行防护。

南焦沟位于河北省高邑县南焦村西侧,流域面积仅1.09km2,主河道长度1.29km,河道坡度46.68‰,河沟自南焦村北汇入泲河。

南焦沟在总干渠附近河道现状防洪能力为20年一遇,下游行洪能力逐渐降低,自南焦沟排水涵洞出口至泲河入口处河沟已不明显,且南焦村紧靠建筑物出口右侧,为保证南焦村及下游农田的安全,本工程在涵洞出口至泲河右堤间新建排水明沟及排水暗涵,使南焦沟洪水能够顺畅排入下游河道。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具体划分如下:

施工标: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泲河渡槽南焦沟排水涵洞)施工,合同编号:NSBD/JHNJG/SG-2022-01。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及安装、施工临时工程和水保、环保项目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监理标: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泲河渡槽南焦沟排水涵洞)监理,合同编号:NSBD/JHNJG/JL-2022-01。招标范围: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泲河渡槽南焦沟排水涵洞)的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监理工作。

计划工期:7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监理标服务期:施工计划工期7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施工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5)近5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确认的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6)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7)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8)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经历;

(9)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通过劳务、设备租赁、材料采购等方式将中标项目合同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监理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4)近10年(2012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确认的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5)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任职经历;

(7)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其它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8)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8:3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1月28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使用河北CA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

4.2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水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联系人:李峤、李晓颖

电话:0311-86573928、865739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联系人:朱恒、储雨晴、李珊珊

电话:022-26154603、0311-89167165

电子邮箱: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