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监理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源发改投资[20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受“23·7”海河流域特大洪水影响,涞源县17个乡镇所在的拒马河、唐河及其支流多处护村护地坝发生水毁,为保障沿河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涞源县17个乡镇70个村的护村护地坝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坝轴线基本沿原坝体轴线布设,并结合“23·7”洪水岸坎冲刷情况,对局部坝址进行调整。本工程恢复重建护村护地坝总长50.4km。工程等别为Ⅴ等,护村护地坝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护村坝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护地坝按原标准改建,结构安全满足5年一遇洪水要求;局部损毁段按原标准修复。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建设地点:涞源县17个乡镇70个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
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监理,招标编号:LYX/ZHCJ/HCHDB-JL-2024-01。招标范围:涞源县灾后重建护村护地坝工程的施工(含施工期水土保持、施工期环境保护)等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计划工期11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1.6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9日13时00分至2024年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haoyu.com.cn)上发布。
招标人: | 涞源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涞源镇中心路114号 | 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
邮编: | / | 邮编: | 300250 |
联系人: | 张小霞 | 联系人: | 任少腾、李珊珊 |
电话: | 0312-7321323 | 电话: | 022-2615462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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