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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利基建项目关键工序质量管理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明白纸》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网站 | 作者: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4-04-16 | 3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印发《水利基建项目关键工序质量管理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明白纸》的通知

冀水建〔2024〕2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增发国债水利基建项目关键工序质量和危大工程安全,我们组织制定了《水利基建项目关键工序质量管理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明白纸》,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反馈厅建设处,以便进一步完善。

                               河北省水利厅         

                               2024年4月12日        

水利基建项目关键工序质量管理和危大工程

安全管控明白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灾后恢复重建重要讲话精神,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将增发国债水利基建项目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各项目法人单位和参建单位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紧盯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强化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特印发此明白纸。

一、关键工序质量管理职责和工作要点

(一)项目法人单位

1.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报送质量监督机构核备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2.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对项目中《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项目质量评定标准及评定表格进行编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有关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

4组织(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及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5.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直接影响主体工程质量、进度与投资的临时工程,制定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二)监理单位

1.根据《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抽样检测结果,复核工程施工质量。

2.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进行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

3.核验施工单位上报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核验合格后在进场报验单上签字确认。平行检测与施工单位自检结果不一致时,组织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的,及时指示施工单位补做。

5.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人员、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工艺方法、施工环境和工程质量等进行巡视、检查。

6.主持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的移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复核和照管。

7.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控制网施测方案,对施工单位施测过程进行监督,批复施工单位施工控制网资料。

8.审批施工单位工艺试验方案,审核施工单位工艺试验成果及施工工艺。

9.参加工程设备安装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设备供货单位提供的安装指导书进行安装作业。

10.审核施工单位工程设备启动程序,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备启动与调试工作。

11.严格实施旁站监理,及时填写旁站记录。

12.参与(或者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联合验收。

13.监督施工单位取样、送样及试样标记、记录工作,共同与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在送样记录上签字。

14.参与制定项目中《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未涉及项目质量评定标准及评定表格。

15.参与研究、确定直接影响主体工程质量、进度的临时工程的质量检验项目及验收评定标准。

16.组织填写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三)设计单位

1.及时完成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移交工作。

2.参与制定项目中《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未涉及项目质量评定标准及评定表格。

3.参与研究、确定直接影响主体工程质量、进度的临时工程的质量检验项目。

4.对需进行地质编录的工程隐蔽部位,及时进行地质编录工作。

5.组织设计交底工作。

6.参加工程设备安装技术交底会议,提出安装技术建议。参加工程设备启动与调试。

7.参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联合验收。

(四)施工单位

1.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2.组织职能科室、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图会审,提请设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

3.组织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复核和照管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

5.建立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对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报监理单位复核。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6.据实测量、填写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数据,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步施工。

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项目法人和质量监督机构。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隐蔽。

8.参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联合验收。

9.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明确施工过程各环节、部位、节点质量责任人。

10.及时收集施工档案资料,形成完整、可追溯的施工质量资料。主体工程隐蔽部位施工、质量问题处理等,须保留照片、音视频等文件。

11.出现质量缺陷时,制定缺陷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

12.参与制定项目中《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未涉及项目质量评定标准及评定表格。

13.与有关参建单位研究确定直接影响主体工程质量、进度的临时工程的质量检验项目及验收评定标准。

二、常见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要点

(一)建基面开挖

1.开挖的坡面应稳定,无松动,且不陡于设计坡度。

2.树根、草皮、乱石等杂物,坟墓、洞穴、水井、泉眼、裂隙等按设计要求处理。

3.开挖中心线、高程、尺寸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主要建筑物基础开挖、地下洞室开挖按重要隐蔽单元控制。

5.保护层开挖方式符合设计要求,接近建基面时,使用小型机具或人工挖除,不得扰动原地基。

(二)土方填筑

1.按设计要求对土料场土质、天然含水量等指标进行等进行检测,结合运距、储量、开采条件等因素选定取料区。

2.填筑前按频次进行土料颗分试验和击实试验。

3.填筑前进行土方填筑碾压试验,确定碾压参数。

4.依规对土方填筑质量进行检测。

5.土方填筑层间结合面做刨毛、洒水处理。

6.全断面填筑完成后,进行削坡。

(三)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原材料及拌合物

(1)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商混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合格供应商。

(2)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混凝土配合比。

(3)按规定频次对混凝土原材料进行检测。

(4)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拌合物含气量试验。

(5)按规定频次对混凝土设计指标进行取样、试验。

2.钢筋制安

(1)依规对钢筋质量进行检测。

(2)按规范要求频次进行钢筋焊接接头试验。

(3)钢筋型号、安装位置、间距、焊接或绑扎、保护层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规定。

3.模板工程

(1)模板要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

(2)模板的板面光洁、平整,拼接严密。

(3)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涂刷脱模剂。

(4)模板上不得堆放超过荷载的材料及设备。

(5)未达到一定强度时不得拆除模板。

(6)模板锚固件应避开结构受力钢筋。

(7)支架应支承在坚实地基或老混凝土上。

(8)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和孔洞顶部模板,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设置预拱。

4.预埋件

(1)预埋件型式(型号)、尺寸、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

(2)预埋件安装应牢固可靠,精度满足要求。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应移位或松动,周围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3)预埋铁件应待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强度、经安全验收后,方可启用。

5.混凝土浇筑与养护

(1)浇筑前,对基础面或施工缝、模板、钢筋、预埋件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开仓证后方可浇筑。

(2)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因故停留过久出现初凝、塑性降低或无法振捣等情况,按照不合格料处理。

(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得在仓内加水。

(4)混凝土养护应连续进行,养护期间混凝土表面及所有侧面始终保持湿润。

(四)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

1.地基基础开挖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基础处理工程,如桩基、换填工程等,需编制工艺试验方案。

2.基础处理按规定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做好施工记录。

3.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地基承载力等检验。

(五)砌石工程

1.浆砌石应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砂浆配合比;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分层砌筑,砌筑砂浆应插捣密实;勾缝砂浆应单独拌制,分次向缝内填充压实;及时开展养护期工作,保持表面湿润。

2.干砌块石应镶嵌牢固,由低向高按设计要求砌筑;石料应大小均匀、质地坚硬;单块重量不小于设计要求。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职责和工作要点

(一)项目法人单位

1.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确定危大工程清单。

2.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3.及时支付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在内的工程款,保障危大工程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4.参加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5.需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二)监理单位

1.审查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是否符合要求。

2.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前,总监完成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参加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4.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实施情况进行旁站监理。

5.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分析、处理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和问题。

(三)设计单位

1.与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确定涉及危大工程的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安全施工措施,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2.进行安全交底工作。

3.参加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四)施工单位

1.组织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组织专家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按照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3.实施过程中,对各环节、部位、节点,明确专人全过程进行监测、巡查。